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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法学院班天可:优雅地讲透民法的领路人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一年一度的维多利亚vic003本(专)科生“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再次拉开帷幕。根据同学们的投票情况,本年度法学院推荐候选人为班天可老师

在同学们之中素有“复旦吴秀波”“复旦帕格尼尼”等称号形象的班老师,亦师亦友。他用深入浅出的教学为我们打开了民法学科的大门,用严谨乐观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法律人的榜样,在生活中,他又用丰富才艺、亲切关怀赢得了同学们的喜爱,是真正的“好学者”“好老师”。

结合对班老师的采访、同学们的回应,班级工作小组的同学写成如下人物介绍。让我们跟随包丁男神的文笔,再次感知班老师多方面的风采。

班天可

维多利亚vic003讲师,慕尼黑大学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2014年6月毕业于日本北海道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民法基础理论、民事财产法,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要讲授课程有: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债法、经济法等。

优雅地讲透民法的领路人

学术表率: “一句话把问题讲透了”和空运的七十箱资料

班天可老师教授本科生民法、债法等课程。他以其智慧、幽默与独到的教学方法,成为法学院学子心中的民法领航人。他授课时将庞杂的知识体系娓娓道来,各类案例信手拈来,令人陶醉;他的机敏诙谐更令其课堂场场满座,笑声不断。

班老师选择民法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源于他本科时的民法老师。吸引班老师的,是民法的思想性的魅力。法律并不是记忆,而是思考和观点的交锋。当班老师走上讲台,为大一新生教授民法时,同样将民法的“思辨性”展示给了大家。

面对民法上的逻辑性、体系性的特征,同学们对班老师课程的评价是:“一句话把问题讲透了”。班老师带给同学们的是醍醐灌顶的智力和逻辑风暴。班老师从民法的基础原理出发,往往从意志自由、理性人等基本原理出发,通过逻辑的推演,得出恰当的结论。他的课,有一种“智力上的刺激”。

班老师不让学生死记硬背。民法中的各种学说,他都要求学生搞清楚理论之间的关系。至于孰高孰劣,给出现实中的案例,自然会有结论。在教学中,班老师的教材和ppt每年都会有一定的变化。他会根据最新研究和时代变化,删去庞杂的不必要的学说,留给学生课后阅读;把更多的时间分给最新产生的案件。

为了练好学生的法律“基本功”,班老师采用“判例研究”的教学方法,不断引导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通过判例研究、案例评析,同学们就一个问题整理所有现行的案件,找到案件的意义。他不断追问,这个案件和前面的案件哪些不一样,为什么有的这样,有的那样?这些追问消除了学生理论和实践的隔阂。经过长期的训练,无论是学术还是法律实践,上过班老师课的学生都感到受益良多。

(班老师在课堂上)

“我们这节课争取把上节课没讲完的章节和新的章节讲完。”

班老师的讲课是逻辑的贯通、观点的碰撞、思想的表达。他满怀热情的每一堂课、不厌其烦地耐心讲授,力求将课堂内容给同学“讲透了”。班老师认为,在知识爆炸的时代,教学的目的不是为了传递特定的知识,而是激发学习的兴趣,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方法上的支持。一个活跃的、积极讨论的、师生间相互反馈的、随时总结反思的课堂有助于达成这一目的。

有同学参观过班老师的办公室,他的藏书数目令人叹为观止。每个角落甚至过道上都堆满了书。班老师在博士毕业归国后,将70多箱书分批邮寄回国,每次向不同地址邮寄五六箱,再统一收集回上海。班老师不无感触地说,中国法制资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了断档,严重缺乏研究资料。而日本等国家,在这一阶段法学有极大发展。因此,这些资料只有靠自己慢慢收集,别无他法。海外的立法、判例杂志等,收集起来一发不可收。这些资料也成了他进行研究的宝贵财富。

在指导学生参与学术项目或学位论文方面,班老师从问题意识、题目选择、结构设计,到格式、标点,他都会和同学的一个个切磋讨论,做到更好。接受过班老师指导的同学都说,班老师从不急于表明他的观点与态度,而更多地引导学生发现问题的实质与思考问题的方法,让人受益匪浅。

在班老师的表率下,同学们在课程中也融入了那一份严谨求实、刻苦钻研的精神。“海纳百川、德行育人”,是班老师最好的写照。

课堂之外:“跟同学们之间,一周不能只见一次面”

班老师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开办了著名的读书小组。读书小组秉持“来去自由,兴尽而归”原则,帮助同学们涉猎法学艰深著作。

班老师的读书小组读了《法学方法论》等名著和CISG等国际条约,难度都相当大。尽管教学科研工作已十分繁重,班老师把读书小组这一传统一直坚持了下来。班老师说,尽管工作繁忙,但“反正是要读书的”,因此读书小组必须坚持。不过读书小组来去自由,同学们的兴趣是最重要的,“读书太多的执念就不行”。

班老师认为,日常的基础课程十分重要,但是思辨的seminar更重要。法律,不仅要多看,更要多想、多说。在本科生seminar不足的情况下,班老师通过读书会弥补了这一缺憾。读书小组读的书,班老师选择了现有课程之上的加深版,以和学术形成互动。对一些艰深的问题,学生可能似懂非懂,但在猜测、讨论和交锋中,学生会通过互动不知不觉间走上正确的道路。一开始想错的地方,不由之中一下子就改过来了。通过这样的读书活动,两三年之后,同学们的知识和能力就会形成巨大的差别。班老师说,师傅带徒弟,潜移默化,就是如此

(班老师工作照)

“民法老师很多都留胡子的,胡子是成熟的象征。”

除此之外,班天可老师还利用自己民法的积累,作为模拟法庭比赛的顾问老师之一,长期为学院模拟法庭所需要的实体的法律规则做咨询。在复旦法学院代表队创下历史佳绩的Vis moot队中,他就经常为代表队提供咨询,还联系日本高校代表队与复旦法学院队进行模拟比赛。

与学生的交流频繁,就有更多学生愿意找班老师谈心、交流。班老师在交流中,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解并尽力解决学生各类难处,以谦和、宽容与博学赢得众多学生喜爱。班老师说,老师和学生要尽量有交流,“真正有影响的未必是课上”。那种亲身实践、“这个不错”的感觉,才是真正的影响学生的

言传身教:“在现实可行的范围内做出最多的努力”

班老师乐观的人生态度深深影响了每一个学生。班天可老师深耕民法基础理论,写一篇高质量的论文,光阅读资料的时间可能就超过两个月。因此,他常常工作到深夜。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他却保持了良好的身体状况和乐观向上的态度。

在中国法治前行的过程中,班老师告诫同学们最多的就是,“在现实可行的范围内做出最多的努力”。法学研究,虽然未必能立刻看到效果,但班老师说,“思想上的变化是看不到的”。他总是鼓励同学们要有信心,只有确定了方向并为之努力,未来才能变得更好。

在同学们的眼中,班老师是一个爱生活、精法律、阳光乐观的老师。他有小提琴、潜水、滑雪等多种爱好。他还被同学们誉为“握得一手好寿司,修得一手好胡须”的法律人。除此之外,班老师精通中英日德四门语言,可谓博学多才。严谨而富有逻辑的法律和自由浪漫的艺术在班老师身上恰如其分地统一了起来。

(班老师参加民法学研究会)

“我们抢来了王利明老师来学校做演讲呢,不然要被交大抢走了。”

作为一名优秀的小提琴手,班老师在“法律人节”等各类场合都向同学们展示过他浪漫的一面。班老师同学们说,“学习音乐就好比在心里种下一颗种子,可能在十年二十年的时间里它也不一定开花结果,但是在之后再一次接触到时,可能就能体会到它的美”。而这,和法学研究又何其相似。

班老师作为一名法律人,以身作则,他身体力行地治学育人。汗牛充栋典籍筑墙,专业过硬教学精彩。他总是说,“好钢要放在刀刃上”。在他的民法课堂上,班老师就是学生们最信赖的“磨刀石”,为复旦法学院、为中国法治锻造出了一批批勇往直前的新生力量。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班老师精彩的课堂和教导也会成为同学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努力成为更优秀的“复旦人”和“法律人”。

学生寄语

侯初晨

犹记得三年前在民法课上看见班老师的情景,老师留着一撮小胡子,看见我们便露出灿烂的笑容,平和亲切。老师上课时逻辑清晰,讲解风趣,深入浅出,常举些生活中的例子帮助我们理解问题,还时常与我们互动,课堂气氛总是十分活跃。大一的我第一次知道了民法典的五编制,了解了什么是法律行为。应该就是从班老师的课上开始,我对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课下虽与老师接触不多,但听闻老师曾举办读书小组,带领同学一起阅读、研讨,也感受到了老师对学术的热爱和对学生的关心。三年多过去,期间虽也不断碰到优秀负责的各位老师,但始终难忘大一下学期,班老师与他的民法课!

谭羿操:

在班老师的课堂上,师生互动往往是最精彩的部分。班老师没有任何架子,非常乐于了解同学们的想法,解答从粗浅到棘手的各种问题,也常常从实务的角度别样地讲述民法理论,他也因而深受同学们的喜爱。

何妮娜:

班天可老师在我的印象当中,属于那种一开口就能让人感受到他在迸发着智慧的火花的人。14级法学院本科班的同学们大概有一半都上过班天可老师的民法一课程。对于当时刚刚开始法学学习的我们来说,民法的入门是非常艰难的,甚至是有些痛苦的,常常对着课本反复念上好几遍,也仍然未能完全理解一个最为基本的概念。但是班老师总能用最为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最为艰深晦涩的问题条分缕析,循循善诱,化解我们心中的疑惑。课堂上,他还时常向我们抛出问题,引导我们进行思考,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民法的博大精深,又同时体会到每一个制度背后的深意。对于我们而言,不论在民法课程的学习上,还是在人生规划的选择中,班老师都是一个再好不过的领路人。也正是因此,后来班老师在学院开设的民法课程都一座难求,而每每与周围的同学提及班老师时,大家除了一致认同他确实与吴秀波气质非常相似外,也都会由衷地说,他真的是一位好老师、好学者。

孙淑婷:

通中西法系,晓法学精髓,博览群书,才华横溢,视野开阔,博才多学,逻辑清楚,思维敏锐,循循善诱,孜孜不倦,课堂趣味横生,讲授清晰明朗。相信在很多复旦法学学子的心中班老师都是这样的一种年轻、上进、多才多艺、兢兢业业的形象。

我认为班老师对法学的热爱与执着,对教学的热情与严谨,他胸怀的万里世界,眼中的无限未来都影响着一届届复旦法学学子,班老师的民法课程全方面训练了我们的法学思维,帮助我们构建基础的民法体系和案例分析的思路、结构,为我们叩响了法学的大门。

王澈:

我们描述一个人对某件事物理解有多深刻,我们说他能将这件事物以最清晰,简洁又完整的方式向旁人阐释。这就是班老师的民法课给我带来的最大感受。

王子冲:

从选了班老师的民法开始,到参加读书会,接着投入班老师的学术项目,担任班老师的助教。班老师给了学生无数成长的机会,能在本科阶段遇到班老师这样的好老师真的很幸运。

郭子圣:

班天可老师是我的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在对我进行论文指导的过程中,班老师博学多识、风趣幽默、尊重学生、乐于与学生分享、交流的学者风度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班老师非常尊重我们自己提出的选题方向,同时,他也不急于表明他的观点与态度,而更多地引导我们发现问题的实质与思考问题的方法,着实让人受益匪浅。

 

撰文:包丁裕睿

编辑: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