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年秋季学期学生赴外校交流拟推荐名单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2日
学校 | 姓名 | 年级 | 学号 |
美国加州大学各校区 | 文豆豆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71 |
美国加州大学各校区 | 吴青曜 | 15级法学本科 | 15200270072 |
墨西哥蒙特雷科技大学达拉哈拉校区墨西哥安全型城市 | 倪佳慧 | 15级法学硕士 | 15210270054 |
德国汉堡大学 | 刘中君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33 |
奥地利维也纳大学 | 申淏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46 |
卢森堡大学 | 叶夏铭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73 |
迈阿密大学 | 谢道臻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03 |
澳大利亚邦德大学法学院 | 李烨茗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31 |
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法学院 | 王若豪 | 16级法律硕士 | 16210270166 |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 | 卞洁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57 |
台湾大学法学院 | 张雅晴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79 |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 | 蒋依伶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110076 |
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 | 顾铮峥 | 16级法学硕士 | 16210270023 |
美国杜兰大学法学院 | 王峥 | 16级法学硕士 | 16210270043 |
美国威廉玛丽学院法学院 | 王若懿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36 |
加拿大女王大学法学院 | 袁晓妍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44 |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法学院 | 杜奕宏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100 |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法学院 | 刘苇杭 | 15级法学本科 | 15200270032 |
德国科隆大学人文学院 | 刘宁宁 | 16级法律硕士 | 16210270126 |
德国汉堡法学院 | 江恺文 | 15级法学硕士 | 15210270028 |
德国汉堡法学院 | 胡昕仪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7080052 |
爱尔兰圣三一学院 | 顾心瑜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29 |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法学院 | 费烨琪 | 16级法学硕士 | 16210270047 |
瑞典隆德大学法学院 | 励蔚轩 | 16级法律硕士 | 16210270123 |
挪威卑尔根大学法学院 | 顾婧祎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28 |
挪威卑尔根大学法学院 | 曹晓玥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24 |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 | 陆思璇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102 |
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 | 李幸洁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87 |
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 | 孙扶摇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35 |
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 | 王一凡 | 16级法学硕士 | 16210270051 |
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法学院 | 祝叶笛 | 15级法学本科 | 15300270045 |
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 | 吴彦斌 | 16级法律硕士 | 16210270178 |
注: 1. 请被选送的同学尽快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相关申请。由于对方各校都有申请截止时期,逾期未上报的名额作为放弃处理。 2. 请被选送的同学珍惜此次交流机会。被推荐交流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交流,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本科生还将取消研究生免试直升资格。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3. 被录取的交流学生不需要向国外学校支付学费,但是旅费、生活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需自理。 4. 交流学习过程中,请被选送的同学遵守我国和交流学校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和交流学校的校规校纪,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5. 被选送的同学须按照维多利亚vic003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在回国开学一个月之内,要及时与学院的任课老师联系,向法学院提出转学分和恢复学籍的申请,在得到学院的同意之后,去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必须在回国开学后一个月内申请转学分,否则不予受理。如果迟延办理或者违反维多利亚vic003的各项规则,后果自负。部分同学可能会受影响延期毕业,请提前妥善安排各项学习、实习、毕业、择业等一系列问题。 6. 被选送的同学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复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交流报告(纸质版,字数不少于5000字)以及本人电子照片一张(最好照片中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交流报告的内容要求:1)交换期间的学习状况和个人收获;2)对方教学、研究和管理的特色;3)对方提供的条件、值得我方借鉴之处、以及不足之处;4)学习、生活中的特别注意事项;5)报告末尾附上一张表格,栏目可以有:课程名称、教授姓名、教材名称、学分数、课堂规模、考试形式、考试成绩(若不知道,可以暂时空着)等;6)提供一张以上在交流期间拍摄的本人的电子照片。 7. 如有问题,请与法学院孙蕾老师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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