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金杜律师事务所——维多利亚vic003“创新前沿金融法律实务”创新课学员招募通知
一、课程缘起
“实务创新系列课程”是维多利亚vic003法律硕士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列课程以“联通中国与西方,连接学术与实务”为愿景,希望通过与纠纷争议解决实务机构可持续的合作,共同设计、开发、打磨具有开放性的、切合司法实践需要的实务课程模块。学院将与授课专家一起,对课程持续评估、系统优化,以期有效提升复旦法学学生的专业素养与实践技能。
二、金杜律师事务所简介
作为总部位于亚洲的国际领先律师事务所,金杜在全球最具活力的经济区域都拥有相当的规模和法律资源优势。面向全球,为客户锁定机遇,助力金杜在亚洲和世界其他区域释放全部发展潜能。
金杜拥有遍布中国的广泛办公网络——350多名合伙人和1,300多名专业法律人员,12个办公室: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三亚、杭州、苏州、南京、青岛、济南、成都、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银行融资、公司、跨境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企业合规等。丰富的行业领域经验:金融服务、金融科技、国际基金、私募股权投资、能源、资源与基础设施、医疗健康与医药、娱乐、媒体与高科技、互联网领域等;以及横跨多个司法区域的法律服务能力——中国法、英国法、美国法、香港法、澳大利亚法、德国法、意大利法等多法域法律服务。根据《钱伯斯亚太概览》,金杜律师事务所荣获2018年 “亚太地区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年度大奖。
三、教学目标
认识及了解中国外汇管理政策框架
认识及了解中国目前衍生品交易监管框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
认识及了解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框架及相关业务
认识及了解中国科技金融业务监管框架及相关业务
四、基本内容
分别从政策框架、交易市场、特定业务品种、科技金融前沿四个维度,分四讲讲授相关法律实务内容。
五、课程纲目
教学内容安排 (按36学时共计18周,18周含考试周,具体到每节课内容):
第一周:主题一——中国外汇管理政策框架
5月9日(周四)晚上6点30分-9点30分
(一)外汇管理概述
1. 外汇定义是什么
2. 什么是外汇管制
3. 为什么要进行外管管制
(二)外汇管理的历史沿革回顾
1. 1978-1993 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外汇体制改革
2. 1994-2000: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外汇管理体制框架
3. 2001-2008:适应新形势,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4. 2008-2014:外汇管理转变取得阶段性成果
5. 2014-2015 :简政减负, 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6. 2016至今:配合“一代一路”政策与外汇政策收紧
(三)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框架
1.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
2.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重点介绍:直接投资管理、信贷业务管理、证券投资管理)
3. 金融机构外汇管理
4. 国际收支统计与监测
5. 外汇储备管理
6. 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7. 外管管理检查与处罚
第二周: 主题二——衍生品交易监管框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
5月16日(周四)晚上6点30分-9点30分
(一) 衍生品交易
1. 何谓衍生品
2. 谁在交易衍生品
3. 场内 vs 场外
(二) 境内衍生品市场和交易所
1. 银行间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 期货市场:SHFE/DCE/ZCE/CFFEX
3. 黄金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及其国际板
(三)境外投资者准入
1. QFII/RQFII
2. 沪港通、深港通
3. 债券通(Bond Connect)和CIBM Direct
4. 国际期货品种:INE-crude oil/DCE-iron ore/ZCE-PTA
(四) 现货市场及监管
1. 非法期货的认定——金融监管视角
2. 非法期货的认定——相关司法实践梳理
第三周:主题三——资产证券化业务及相关案例介绍
5月20日(周一)晚上6点30分-9点30分
(一) 资产证券化业务
1. 何谓资产证券化业务
2. 为什么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3. 资产证券化业务分类
4. 何为真实出售
5. 何为破产隔离
6. 内外部增信措施及意义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1. 发展现状
2. 监管框架
3. 法律问题
(三)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1. 发展现状
2. 监管框架
3. 法律问题
(四) 企业资产支持票据业务
1. 发展现状
2. 监管框架
3. 法律问题
(五)跨境证券化业务的弹错
1. QFII /RQFII/人民币银行间市场直投
2. 债券通北向通机制
(六)案例介绍
1. 真实出售及破产隔离案例
2. 跨境证券化案例
第四周:主题四——面对中国科技金融业务,我们如何提供法律服务?
5月23日(周四)晚上6点-9点
围绕下述问题展开讨论就金融科技业务提供法律服务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点
1.合同为什么如此容易违约?
2.为什么英国法流行全球,大陆法系永远大陆?
3.物权法定真的好吗?
4.诉讼时效有意义吗?
5.民事主体有意义吗?法律关系有意义吗?
6.法律重要还是机制重要?
7.法院和仲裁是终极解决方式还是一种交易成本?
8.技术可以提供什么样的解决方案?
六、主讲教师简介
周昕
周昕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包括并购融资、外汇监管、房地产融资、金融监管和合规事务、金融科技、银行卡和支付行业等。
周昕律师在银行及融资业务领域的各方面均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为众多中外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包括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并购、银团贷款、房地产融资、跨境人民币交易、上市前融资、私有化融资和其它复杂的跨境融资交易,并就金融机构的各种日常业务、运营和市场活动提供监管合规方面的法律意见。周律师也向接受各种金融服务的借款人及其它公司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涉及一般借款、项目融资、金融衍生品交易、结构性产品及理财服务等。周律师熟悉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金融业务,为众多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自贸区相关跨境投融资法律服务。
周律师在银行卡产业、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其支付业务、预付卡业务和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领域也有丰富的经验。
周律师曾先后在多家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和香港办公室工作。
周昕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周昕律师被评选为2018年度《钱伯斯亚太概览》:银行与融资领域领先律师;2017年度《钱伯斯亚太概览》: 银行与融资领域中国推荐律师;IFRL1000:“知名律师”;2016年《Legal 500》: 银行与融资领域中国“特别推荐律师”;2016年Asia Legal Business:“中国十五佳律师新星”;“中国客户首选律师20强”等奖项。
钟鑫
钟鑫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律工作17年。钟律师作为共同负责人负责金杜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金融科技业务。
钟鑫律师在金融科技、监管、结构性融资、房地产融资、收购融资、金融机构并购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钟鑫律师擅长重大、复杂的跨境和境内交易。在交易执行过程中,非常善于充分利用和整合金杜平台国际和国内的网络资源,同时又不失其独立性、专业性,并恰到好处地融入其对中国国情的认知和理解。钟鑫律师对多个行业有自己深刻和独到的见解,包括金融机构、房地产及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等高科技领域。
钟鑫律师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客户包括中国众多领先的金融科技和高科技公司,例如苹果、蚂蚁金服、陆金所、百度金融、随手记、信而富、点融、铜板街、我来贷、360金融、宜人贷、人人贷、掌众、联易融等。
钟鑫律师连续八年(2011-2018年)被IFLR(国际金融法律评论)评选为IFLR1000的银行及融资领域的杰出律师。钟鑫律师荣获IFLR1000 2018年度“金融与公司法领域杰出律师”称号。
胡喆
胡喆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结构性融资、资产证券化、银团贷款、一般贷款和授信、金融机构重组和收购、房地产融资及税务。
胡喆律师自2004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行业, 在代表国内和国际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发商以及项目发起人在中国境内的相关融资项目, 兼并与收购、结构性融资、并购融资、房地产融资、金融机构间并购、不良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胡喆律师代表过多家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提供法律服务。
胡喆律师参与ABS发行140+单,累计2700+亿元人民币,其中牵头参与了逾20单首单证券化交易。
胡喆律师于2007年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之前, 胡喆律师曾在一家日本财团担任法务经理。
胡喆律师2004年毕业于复旦法学院, 获得法学学士。胡喆律师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评估师资格。
胡喆律师被评选为2018年度《钱伯斯亚太概览》:领先律师;2018年度《法律500强》:资本市场“特别推荐”律师;2018年度《亚洲法律杂志》:中国十五佳律师新星;
苏萌
苏萌律师现为金融资本部的合伙人,苏萌主要从事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走出去融资、并购融资、金融机构设立、衍生产品交易平台及一般银行业务等法律服务。
苏萌代表多家中外资银团、银行、合资公司和项目公司参与多个项目融资,包括为水电、风电、核电、生物质能、石油、化工和制造等行业提供融资。在出口信贷和跨境并购融资项目领域也有丰富的经验,为多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项目公司提供了法律服务。
苏萌还在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其与境外交易所合作项目、修改交易所全套规则和起草标准文本,以及合规意见等。
苏萌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英国萨塞克斯大学CPE证书。于2006年加入金杜,掌握中英文两种语言,具有在中国的执业资格。
苏萌律师被评选为2018年度《法律500强》:亚太地区银行与融资领域的“特别推荐律师”。
七、课程说明
1. 课程向维多利亚vic003各年级学生开放,高年级优先,择优录取,招收学生不超过40人;
2. 课程共分为四次,授课时间分别在2019年5月9日、5月16日、5月20日、5月23日18:30-21:30,授课地点待录取后邮件通知;
3. 课程免费,不计入学分,但有全勤要求,并需要配合授课教师和学院完成与课程优化相关的事务工作;
4. 特别说明:本次课程一经报名,不得缺席;
5. 有意愿报名参加本课程的同学,请将报名邮件申请连同个人简历发送到falvshiwu2018@163.com,邮件主题为“创新前沿金融实务课程报名+年级+专业+姓名”。报名时间截至时间为4月15日24:00,入选学员将于4月17日前收到邮件通知以及课程细则与阅读书目清单,未收到邮件则自然视为未被录取。
(关于教学目标、内容纲目和教师介绍均由该合作机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