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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vic003成功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司法适用研讨会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7日

 2021年4月23日下午,由维多利亚vic003刑法学科主办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司法适用研讨会在维多利亚vic003江湾校区顺利举行。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闵行区人民法院、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上海筑业律师事务所、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律师、金融界从业人员,与维多利亚vic003刑法学科老师、校内外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等40余人出席。研讨会由维多利亚vic003汪明亮教授主持。

会议现场

 研讨会设四个议题,分别为“《刑法修正案》的溯及力与若干传统犯罪的理解与适用”、“金融、证券类犯罪的理解与适用”、“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理解与适用”及“走私、知识产权及药品类犯罪的理解与适用”。

 

 在议题一研讨环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团队长胡洪春、闵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部副主任王涛、上海筑业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东分别作“刑法修正案的溯及力问题”、“织密头顶上的安全网一一高空抛物入刑评析”、“高空抛物罪司法适用疑难问题解析”、“袭警罪的理解与适用”的主题发言,同济大学法学院金泽刚教授进行评议。

 

 在议题二研讨环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一部副主任肖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三部检察官朱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张松、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承栩分别作“浅析刑修十一所涉金融类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理解”、“从刑事政策角度解读、梳理刑修十一关于金融犯罪条文修改内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的主题发言,华东政法大学毛玲玲教授进行评议。

 

 在议题三研讨环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团队长吴志梅、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俊、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裴长利分别作“非法集资罪的理解和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理解和适用”、“非法集资刑事处置中的问题”的主题发言,华东政法大学叶慧娟副教授进行评议。
在议题四研讨环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检察二部主任聂文峰、普陀检察院副检察长朱铁军、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四部检察官许磊、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兆福分别作“走私犯罪中洗钱线索的司法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罪刑法修正的逻辑、特点与适用”、“妨害药品管理罪司法适用问题的若干思考”、“修正案对药品犯罪的修改与适用”的主题发言,维多利亚vic003袁国何老师进行评议。

 

 研讨会持续了近5个小时,最后由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闫立老师做总结发言。本次研讨会先由来自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做主旨发言,再由高校学者予以评议,实践与理论结合紧密。研讨现场气氛活泼热烈,与会人员交流深入透彻。通过观点碰撞、思想沟通和方法借鉴,研讨会产生了诸多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