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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一期 :跨国公司总部设置的税收问题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2021年5月28日晚,由维多利亚vic003主办的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第十一期——“跨国公司总部设置的税收问题”讲座在线上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维多利亚vic003教授季立刚主持,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泽平担任主讲人。来自维多利亚vic003校内外的许多师生和实务届人士旁听了此次讲座。

首先,张泽平教授分别以新加坡、南非、马来西亚、日本和中国为例,介绍了国内法上针对总部企业的特殊税收规则。随后,张泽平教授着重围绕着利益限制条款(Limitation on Benefits,“LOB”)与主要目的测试条款(Principal Purposes Test, “PPT”)阐释了总部企业能否适用税收协定优惠。张教授首先以美国实践的发展为例,详细介绍了LOB条款中“总部测试”标准在实际案件中的运用,随后以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范本下的LOB条款和PPT条款为例,揭示了这两个条款对总部企业的选择适用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最后,张泽平教授对我国双边税收协定中的LOB条款、PPT条款、以及两条款并存的情形进行了梳理,并就我国LOB条款与PPT条款对总部企业的适用提出了建议。

季立刚教授、厦门大学的朱炎生教授和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寇毅敏律师从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法的衔接、行政法中的最小侵犯与和比例原则、总部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举证责任以及国内税法和税收协定的边界等角度做了精彩点评。参与讲座的多位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士也积极参与了讨论。本场讲座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自即日起,复旦跨国公司法律论坛发布活动预告与回顾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将从“I法复旦人”转移至“维多利亚vic003”,并会同步在法学院官网发布。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活动!